最近爆發了一件從以前就非常擔心的事,但一直無解

只能說,不可信任任何朋友,也不要有任何合購房屋或土地的交易

從以前,我很喜歡鄰居大哥哥,因為他感覺很和善

(那個喜歡不是那種感情的喜歡,就是單純覺得這個哥哥很棒)

每次去鄰居家找好朋友玩,看到他都覺得很開心

 

我爸媽是白手起家,當時家裡真的非常窮

認識了伯父之後,他慫恿我們家一起買地

這些事情,都是我爸決定,他不讓我媽插手

不過名字都是登記我媽的

 

當時,伯父提議名字登記他的,我爸爸欣然接受

而且當時我家其實沒錢買地,所以是跟伯父的妹妹借錢來買的

後來伯父說急著用錢,所以我父母非常認真地一直工作賺錢還錢

 

那時地才80萬

但對當時的我們而言是非常大的錢

今天聽我姐和我媽說這件事的時候,其實也是半懷著感恩的心

因為如果伯父沒有找我們買地創業,我們家也不會有今天

這點無庸置疑

 

合買地這件事當時很多朋友知道

但我爸生病之後,這些酒肉朋友就此消失了

只剩下非常少數的幾位還跟我們家有聯繫

聽說,當時我爸跟伯父為了股票的事情大吵架,所以他們開始不互相往來

伯父也在我們兩塊地間畫了界線

其實當時我還小,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但我覺得伯父從小也很疼我,我跟那個鄰居朋友常常一起去冒險,一起騎腳踏車

他也會帶我們出去吃東西,做小貨車兜風

甚給我們有賺零用錢的機會,雖然小小的,但我們幫忙搬鐵片還可以賺到50元

騎著三輪車去廟附近的商店買糖果餅乾...

我們還有小熊湯匙,有蓋子的那種

當時我們有一黃一綠,裡面放了各20元

還說要好好存錢...以後可以買更多東西

 

還有很多回憶,我都沒有忘記...

包含跟伯父天馬行空的聊天...

不過也記得鄰居朋友被伯父打,我在旁邊不知道怎麼辦..

 

這些都是過去了

我爸過世之後,聽說我哥跟我姐曾經有去談分割地的事

但他堅持沒有要分割

這林林總總...直到前年他過世,剛好是在我哥之後....

他是生病走的,剛好看到鄰居朋友發的限動得知

所以我們去他們家關心他們

雖然我們一直都記得分割地的事...

其實關心還是為主要,畢竟我剛剛說的那些回憶都深藏在我心底...

因為剛處理完喪事,我們很清楚會有遺產繼承的問題

 

在這之前,我一直很相信著人性

對,可笑,可悲的人性

我一直覺得,他會幫助我們這件事情

這是不是太好笑????

而且,我非常的真心聽著他們說話

當然我知道沒人會相信(呵!

 

當下談了這件事後,大哥哥就開始很有情緒了

不過談完之後,我知道他非常清楚這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甚至,談話中他完全承認那塊地是我們的

 

他本來說,伯父曾跟他提要把地"收回去"

我聽到收回去的時候覺得很生氣

我不懂什麼叫做收回去??

大哥哥說他跟伯父解釋要讓我們繼續收租

 

說真的,那個租金是我們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

如果沒有租金,其實我們會陷入困難

自從我爸爸生病沒有開工廠之後,我們家過過一段非常苦的日子

那段時間我心裡非常焦慮....因為我知道我們家沒有錢了

更知道我們還有一筆房貸還沒付完,還有我的學費

其實很苦很苦....大學的生活我也盡量非常節省...

我沒有別人的富裕生活,我們沒有家庭旅遊,什麼都沒有

因為還要照顧生病的爸爸

 

可笑的是,我們連中低收都不符合

更別說政府會給我們什麼補助...

 

最近收到法院的信件了

因為他們要提告我們侵占土地

如果看上面的那些文字,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我們家是有付一半費用的

但因為我爸跟伯父都過世了,當年沒有寫任何的契約書,什麼都沒有

所以我們家一直處於弱勢

甚至法院公文裡面提到我們還要拆屋+賠償

 

今天晚上,本來還想打電話去談,第一通沒人接

第二通響很久,是他兒子接的

說他爸(大哥哥)洗澡,二哥哥在忙

他口氣很不好,回我們說我們侵占他們的土地????

 

如果這世界還有天理,未來會允許告成功嗎???

我們家到底做錯什麼??錯在信任朋友

我父母都很單純,他們從來不會貪戀別人的家產

 

當下我想到一節經文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 12:19-21

包含十誡裡面的第十誡也提到了
「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也不可貪圖別人的妻子、奴僕、牛驢和任何屬於別人的東西。」出埃及記 20:17

我一直深信著,上帝絕對是站在我們這一方的

雖然一度氣到想咒詛他們一家,但我想...用一句世俗話,「人在做天在看」

我們家今天沒有做錯任何事,不用怕什麼

 

如果他們今天想用合理化來表示土地登記在他們的名下,所以就是他們的這種概念

那真的是大錯特錯

那只是一個法律形式上,但真正的事實並非如此

今天不管判決是什麼,都已經不是重點了

而是你們就是偷了別人的東西,這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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